“谢谢法院维护了我的权益,没想到河南法院竟有这么好的为民执行新举措,让我感到很意外!”4月9日,河南省南阳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第一槌”在邓州市法院成功敲定。南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亲临现场向买受人移交标的车辆钥匙,并向申请执行人李先生姐弟发放了执行款。李先生在接过执行款后激动地说。
2011年夏,申请人李先生的父亲老李雇佣邓州市某运输公司车辆到湖北省襄阳市运送货物。途中因货车司机操作不当,车辆撞上道牙路墩,导致老李受伤死亡。事故发生后,李先生和姐姐到襄阳市高新区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运输公司支付李先生姐弟各项损失共计16.8万元。判决生效后,案件被委托到邓州市法院执行。邓州市法院经过多方查找,找到了被执行人位于湖北省当阳市的这辆东风重型半挂牵引车。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邓州市法院决定将该车辆在网上进行公开拍卖。
“当了这么多年执行监督员,今天是让我最高兴,也最意外的一天,说实话以前监督法院的执行工作,根本不知道从何处入手,现在借助网络平台,我坐在家里就可对整个拍卖过程了如指掌啦。”邓州市法院执行监督员丁保国话语中难掩喜悦之情。
邓州市法院此次通过淘宝网拍出的是这辆半挂牵引车,是该院于3月26日上传至淘宝网的一件拍品。该拍品以12.705万元起拍,经过7天的公告、视频展示、咨询与看样,拍卖于4月3日10时至22时进行,整个拍卖过程共有2名竞买人参与竞拍,历经3次报价,最终被邓州市的夏先生以12.805万元竞得,溢价1000元。
“网络司法拍卖最大的好处就是公开透明、公正高效,既保障了申请人判决权益的最大化,又实现了被执行人财产权益的最大化,更满足了买受人参与司法拍卖自由的最大化,可谓是一举三得,法院的做法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最有益的探索和实践。”邓州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工委主任余锐在活动结束后,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2月28日,河南省高院党组决定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3月5日,又出台了《关于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规定》。南阳中院接到省院的规定安排后,认真组织全市法院积极在淘宝网进行注册,开通网上司法拍卖平台,并挑选拍品在网上展示。截至目前,南阳全市14家法院已全部完成淘宝网注册,共有4件拍品上网展示,成功拍出1件。
南阳中院执行局长丁建民表示,网络拍卖是全省法院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可以有效避免暗箱操作,杜绝执行阶段的司法腐败,同时也节省了传统拍卖途径的繁琐程序,有效节约了司法成本。在今后的司法拍卖中,我们将坚持网络拍卖的常态化机制建设,除常规的机动车、房产外,对能够上网拍卖的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一律上网拍卖,尽可能将执行工作暴露在阳光之下,提升司法公信、执行公信和群众满意度。
“我一直想购买一台半挂车,但苦于没有遇到合适的,无意见在网上看到了这个,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参与了进来,没想到竟意外满足了我的心愿,以后我还会时常关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因为这里让人放心。”从庞院长手中接过汽车钥匙,当得知自己已经成为南阳法院网上司法拍卖竞得第一人时,夏先生难掩心中的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