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清明节,是中华儿女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了发挥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功能,达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目的,4月3日上午,邓州法院出台五项举措,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缅怀先烈,感恩思源。该院号召广大干警清明节到烈士陵园扫墓,缅怀先烈,继承遗志,对照先烈的事迹找差距,并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为民司法。
二是移风移俗,文明祭扫。要求广大干警在参加祭扫活动中,自觉做到移风移俗、文明节俭,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铺张浪费行为,倡导广大干警用植树、种花、种草、献鲜花,赋诗文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来寄托哀思,使清明节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节日。
三是平安出行,避免事故。清明期间,祭奠的人员和车辆相对集中,广大干警应妥善安排出行时间,避免交通堵塞,发生事故。在祭奠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违规用火,避免各种安全事故隐患,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节日环境,平安渡过清明假期。
四是落实车辆管理规定,严禁警车扫墓。该院认真落实“严禁动用警车、公车扫墓”、“严禁公车私用”等管理规定,要求清明放假期间,所有车辆一律停放机关院内,严禁动用来扫墓,严禁公车私用。若公务用车,必须经值班领导审批派遣。
五是加强管理,严格督查。院纪检监察部门在节日期间专门对车辆停放、动用警车上坟扫墓、公车私用去旅游景点、用公款吃喝、宣扬迷信活动、铺张浪费行为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 上述行为,坚决严肃处理,并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究,所有督查情况于节后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