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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中学生校园内犯罪亟待关注

          发布时间:2011-06-20 17:02:45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随着青少年犯罪现象的日益增多,中学生校园内犯罪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分析中学生校园内犯罪的原因、特点,寻觅预防在校生犯罪的对策,有效治理在校生的违法犯罪问题,对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日前,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对该院近三年审结的在校中学生犯罪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和分析,发现中学生校内犯罪的数量、类型出现少量变化外,犯罪的主要特征较前些年有较大变化,应引起教育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青少年社会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当前中学生校园犯罪的主要特点:一是犯罪类型趋于集中。2008年至2010年,邓州市范围内在校初、高中学生犯罪案件共43件95人,主要犯罪类型集中在寻衅滋事犯罪、抢劫犯罪、故意伤害犯罪和盗窃犯罪。二是犯罪特点较为单一。中学生校园内犯罪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占有相当比例,这与他们生活阅历较浅,法制意识淡薄,社会经验不足,辨别是非能力有限,缺乏抵御诱惑能力有很大关系。这类犯罪具有犯罪主体呈团伙性、犯罪行为呈突发性、法律常识严重匮乏、家庭背景比较特殊的明显特点。

            在校中学生走向犯罪既让我们惋惜,更让人深思,导致他们犯罪的因素有很多,预防在校中学生犯罪是家庭、学校、社会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形成建管齐用、疏导并重的工作格局,努力铲除不良场所、不良文化的影响,创造一个健康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文化环境,促进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是今后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努力的方向。为此,邓州市法院建议:

            第一,引导家长对在校中学生的情感教育。正确的家庭教育是未成年学生最基础的认知能力接受方式。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作为长辈应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树立起正直诚信、守法负责的形象。家长要充分发挥教养功能,纠正陈旧观念,既要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学习成绩,又要关注孩子性格健全的培养。

            第二,强化学校对在校中学生的法制教育。青少年时代对一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学校则是传播知识的摇篮,也是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平台。学校要定期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多做有关法律常识的宣传普及活动,还可组织学生观摩少年法庭庭审、组织“模拟法庭”等活动,让学生亲身体会法律的威严。通过对在校中学生的法制教育,一方面为其潜在的犯罪意识敲响预防警钟,另一方面让他们学会自救能力,敢于及时揭露犯罪,善于同校园内犯罪行为做斗争,从而减少犯罪的发生。

            第三,做好“问题在校生”的帮扶工作。积极探索预防在校生犯罪新思路、新问题,既要注重犯罪心理研究,又要在未成年学生一经出现犯罪苗头时,能及时挽救,把犯罪意识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送温暖、“希望工程”等活动,为经济困难造成辍学的学生、“问题在校生”解决实际问题。对特殊家庭、经常违反校规校纪的问题青少年,我们在帮扶时引入心理关怀,发挥志愿者的作用,采取结对帮扶的形式,用亲情式的抚慰引导他们走出心理误区,健康成长。

            第四,职能部门要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积极参与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的专项治理,坚决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法分子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公安、文化、工商部门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整治好学校周边环境,坚决铲除不良文化环境,取缔“黑网吧”,特别要加大对宣扬色情、暴力、恐怖、封建迷信的图书音像制品、声讯台的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给未成年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生活、学习环境。

        责任编辑: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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