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律问答

        我能不能只起诉保证人?

          发布时间:2009-06-03 11:02:32


        编辑老师:

            2008年8月,我一个朋友的弟弟因急用钱,我借给他5万元,约定2008年国庆节前归还。我朋友在他弟弟给我打的借条上保证,如果他弟弟到期还不了由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是到期后他弟弟躲着不见,我找我那朋友,朋友说他也没办法。我现在找不到朋友的弟弟,请问,我能直接起诉我朋友吗?

                                 读者   一鸣

        一鸣朋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6条的规定,保证方式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对于一般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7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原告仅起诉保证人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对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你朋友的保证属于连带责任保证,依据上述规定,你可以直接以你朋友为被告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A    

        文章出处:河南法院网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3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